就连要改什么,聂宇都想好了,女子贞洁确实应当重视,但人命关天,贞洁虚无缥缈,岂能盖过天,盖过性命?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那就更是笑话,连圣人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何苦要求孤寡民女也能办到?
除了这一条,聂宇还跟着补充一条:“女子裹足本就有伤天和,所谓男降女不降更是无稽之谈。女子裹足若是不降,那天下汉人都不剃发,难道就不算降清了?若果真说男降女不降,那就应该男儿砍头,女儿砍腿,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轻易毁去者即为不孝,是不降还是不孝,就自己掂量着吧!”
陈蕙兰手中毛笔一顿,有些无奈笑道:“臣妾这么添写《女诫》,怕是日后天下的读书人,都得骂臣妾是个祸国殃民的妖后了。”
聂宇哈哈一笑,上前一把将陈惠兰揽入怀中:“是不是妖后,孤还能不知道吗?”
……
王后亲笔添写《女诫》,实际上并不能拿来直接使用。因为聂宇和王后的文化造诣都不是很高,写写毛笔字还行,但能把《女诫》写的漂亮肯定不行,还得经过礼部官员的润色。
可就算如此,那也意义非凡,礼部只是负责扩充润色,把粗俗的文章变成文雅,但立意不会改变。
新《女诫》只要一公开宣发,必定会在大汉治下引起轩然大波。因为王后这个一国之母,居然反对女子贞洁大如性命,还鼓励女子抛头露面,孤寡无依的妇女勇敢改嫁,同时反对妇女裹足,认定裹足就是不孝不忠。
这些宣发出来,就连敢于直谏汉王的文臣士子,都得通通偃旗息鼓了。
因为他们是男人,《女诫》的事情他们实在不好去插手,还是要以堂堂仕林正统的身份,去跟大汉的王后辩经。
新《女诫》作为汉王的杀手锏,不在于刑律立法,而在于人心改移,连王后都认为女子贞洁不该大于人命,不该大于天命,那百姓肯定会潜移默化的盲从相信。
如此,《大汉新律》里面有关女子贞洁的律法,自然就没有再争议的必要。
之前会分出轻重两派,甚至分化出比较离谱的第三派,归根结底还是女子贞洁大于性命的儒家传统观念在作祟。
一旦有女子被调戏,哪怕没有被非礼,名声受损之下,也得迫于人言压力,而选择自尽保住所谓贞洁。
如此,本来一件不算太大的刑法案子,直接变成了人命官司。这么一搞,刑部确实不知道该怎么改了,怎么改都会有人不满。
现在,新《女诫》宣发出去,作为源头的百姓观念被改变。那女子被调戏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