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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爱莲说(2 / 4)

婕妤当逸熊于上殿;或翘而望,处子窥宋玉于东垠。既离以披,亦竞而骈。近不极态,远不尽妍。夫仿佛乎佳丽,意所想而随存。奚拔引之数株,可馨比而殚论。……“

有声有色念了大约十多分钟,朱常志终于停下来了,此时,亭子里的人几乎都有些失声,外边也是如此,朱常志这篇文章古意盎然,将牡丹盛赞为天下无双之物,作的实在是好极。

自古以来,牡丹就是文人雅士吟诗作赋的重要题材,牡丹别名鹿韭、木芍药、花王、洛阳王、富贵花,在前唐,牡丹更是艳压群芳,被誉为“花王”。”

牡丹,端丽妩媚,雍容华贵,兼有色、香、韵三者之美,让人倾倒,这个世界前唐文人李裕《牡丹赋》就有云:牡丹,‘香浓而甲天下,色艳而誉古今;世学难详其贵,李佩细言姚黄;子华素笔绘,罗隐扇中题;感荷莲略圣洁,叹虚竹惟清瘦,幽兰虽美皆称素。惟余牡丹,贵而不娇,雅而不腻,洁而不俗,神而不傲。若言其珍当为魏紫,馥香浓郁,闻风十里;若言其贵当属姚黄;黄美丰姿,肌体腻润’,对牡丹极尽赞誉之词。

朱常志的《牡丹赋》自然是比不上李裕的《牡丹赋》,但是文章作的也是十分之好,文蔚先生神色有些惊讶,这个朱常志,果然文采斐然啊!

茗雪,李香君,卫子轩众人同样都是有佩服之意,朱常志能将文章作到这种程度,着实犀利。

外边的人此刻也几乎没人露出嘲讽之色了,俱都开始敬佩起来,诗词不好作,但是这种古文就更不好作了,要让他们也作出这样一篇文章呢,几乎难如登天。

林月桐几女此时脸上表情也很吃惊,这个厚脸皮的朱常志,居然文章作的这般好,厉害啊!

林妩咬咬嘴唇,更是担忧了,那个朱常志这么厉害,叶唐不会要输了吧?

很是担心了。

望着众人的神态朱常志有些得意,叶唐这时候却是笑笑没说话,而是袖子一甩朝外边走去,众人本以为他要直接离开了,毕竟朱常志这文章就算是他们都没几个人作的出来,更惶论一个十来岁的少年了,但是没想到他却走到湖边去了,都惊奇起来。

他是想不开想要跳湖投河自尽?

“叶小子,你要做什么?”文蔚先生是很喜欢叶唐的,见他一言不发的跑到湖边去了,赶紧起身跟了过去,可别真想不开了呀?

茗雪,李香君,卫子轩都跟了出来,卫子轩倒没那想法,叶唐就是个妖孽,而且很无赖,他才不信脸皮那么厚的人会想不开呢。

倒要看看他想玩什么花样。

外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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