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对方就捏着鼻子认了。
可万万没想到,维吉尔根本不吃这一套。
“那您把那副纸牌给我装好,记得用紫水晶盒子。”
“那眼球呢?要不要也用紫水晶盒子?”
“眼球我不要了。”维吉尔摇摇头,斩钉截铁地说道。“那东西有点意思,但远达不到一百五十加隆的价格,您还是自己留着玩吧。要是实在卖不出去,您就找个秘银的链子把它串上去然后挂脖子上,也算是个唬人的装饰。”
哎!这怎么能行!
听到维吉尔说不要了,博金慌了。
要知道他这家店虽然在翻倒巷,但时不时也会有些成名的巫师来买些有特殊用处的材料,但这么多年了,还从来没人能说出这颗玻璃眼球是什么。好不容易今天来了一个识货的,可不能让他跑了。
更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博金有点被维吉尔说的那些负面影响吓到了。
“那一百二十加隆?”博金试探着问道。
“六十。”维吉尔深谙砍价之道,直接对半砍。
“我收这东西都不止六十加隆,不行不行。”博金摇头说道。
“那您就自己留着玩呗!不过我友情提醒您,您要是不抓紧把它处理掉,再过两年您就可以带着它去圣芒戈常住了。”
“一百一十五加隆!”博金再减掉五加隆,他觉得他的心都在滴血。
“七十加隆。”
“......你说个价格。”博金是咬着牙说出的这句话。“但你起码要给我留些赚头。”
“那就一百加隆。”维吉尔想了想,做出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但事实上维吉尔也不知道这东西到底能值多少钱,之前的几次报价那都是随口说的。“一百加隆?要还是不满意的话,您就再等下一位有缘人吧。”
维吉尔一边说,一边将装有塔罗牌的紫水晶盒子放入口袋,大有一副你不同意那我就离开的架势。
“行!”博金把心一横!答应了一百加隆的价格。这颗看起来像玻璃材质的眼球,是博金从一名小偷手里收来的。那名小偷来店中销赃,这颗制作的栩栩如生的玻璃眼球就混在一大袋子赃物中。
不用惊讶,翻倒巷的许多店铺都可以为蒙顿格斯这种小偷或毛贼提供销赃服务。
当时博金只花了二十个西可,就将玻璃眼球收来了。因其做工精美,看着也怪渗人的,博金和博克便将它放到了那副带血的纸牌旁边,主要起一个渲染气氛的作用。
还是维吉尔在付钱的时候,第一次就开价五十加隆要带走那颗眼球,博金这才动了点小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