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林,额把饭给你端跟前儿吧?不碍事吧?”
陕北,刘家村。
被林彩英暗地吐槽的小寡妇刘金凤端着刚从锅里盛出来的饭,满眼都是崇拜的望着正在看信的林程远。
“搁那吧,一会我过去吃。”
林程远看着手中的信纸,时不时的嘬一下牙花子,不知道的还以为这货在看三年高考五年模拟。
“中,额给你放屋外头晾着,等会吃不烫嘴咧。”
刘金凤脸上带着幸福的笑,端着碗出了窑洞。
能嫁给林程远,是刘金凤这辈子最满足的事情了。
老林同志在刘金凤眼里头,可是有大学问的人。
林程远身上那股子味道,说不清道不明的,却深深吸引着刘金凤。
咋说呢,和村子里的人不一样,和其他下放的知情也不一样。
反正就是瞧见了,就稀罕,稀罕到了心尖尖上!
刘金凤也认得字的,只不过写的不好看,更是没法和林程远写的字比。
甚至刘金凤觉得,全村全乡,包括那些下放的城里人全都算上,也没有一个写字比林程远更好看的。
说白了,所谓写字好看,不过是刘金凤给自己喜欢林程远找了一个具象化的理由。
真正吸引她,让她着迷的,还是林程远身上的那个气质。
若是将来刘金凤能够去大学校园,亦或者科研单位转悠一番,想必是能找到和林程远相似的人吧。
就是那股子正经的传统文化人,温文尔雅的气质。
气质这东西不太好说,属于内在的东西,和其他不一样,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当然,老林同志的相貌也是相当能打的,毕竟能生出林彩英这么好看女儿的选手,怎么可能长的丑?
不管是喜欢林程远的气质,还是纯纯的吃他的颜,反正刘金凤是真的稀罕到死心塌地。
从第一眼看见林程远,刘金凤就觉得心跳的厉害。
越是接触,整个人就越是不受控制。
着迷嘛,大略就是这个意思。
甚至刘金凤扪心自问,哪怕是林程远是个懒汉,啥也不干,她都乐意自己下地养活林程远。
对于眼下的陕北乡下而言,这恐怕能算得上一个朴实女人最直白也最炙热的告白了吧。
看完了手里的信,林程远挠了挠头,直接在背面写回信。
信纸这玩意,对于老林同志来说,还是相当奢侈的物件。
不是吝啬,真就是舍不得浪费一点的,再说了,女儿用的信纸质量很好的,在反面写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