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保留核心步骤。
秦律禁奢《商君书·垦令》限“民不得修酒食”,故婚宴仅备黍饭、肉羹,禁酒。
财产:秦简载“夫有罪,妻先告,不收妻媵臣妾、衣器”,妻子可保有个人财产。
离:双方均可提出“弃妻”“去夫”,但需官府批准(“弃妻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