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的内阁众臣,看到《女诫》中有关裹足的添文,意见却是出奇的一致。
没有人对此表示反对,身为部尚书的姚宏毅还干脆的对裹足表现出了厌恶,认为女子裹足不是所谓大雅,反而是不成体统的恶俗。
很奇怪吧!
实际上,这才是常态,真正喜欢女子裹足的,就算放到乾嘉时期,也并不是占据绝对多数。
因为裹足的历史非常早,有考据的记载可以追溯到宋朝,就已经有了裹足习惯。而这时的裹足也不局限于女子,而是男子也会跟着一起缠。
缠足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搞出畸形病态的三寸金莲,而是古人穿的鞋子普遍为布鞋,穿出去会显得脚大扁平,不够美观,所以才会适当缠足,进行足部约束修型,可以更好看。
甚至还以此演化出了弓鞋,适当缠足的妇女穿上弓鞋,可以将足部收束完美。不仅不会畸形难看,反而可以将女子魅力展现尽致。
不过,这只是宋明的缠足,到了伪清时期,一切就都变了。
因为各种原因,女子缠足的恶习开始野蛮发展,直至扭曲畸形为了三寸金莲,日常行动都要仆人帮忙,压根不能走动,还不能在外面脱鞋。
嗯,没错,那些喜爱小脚的病态文人,他们也知道小脚露出来有多恶心难看。他们只喜欢看小脚穿弓鞋的三寸金莲,顺道宾客来时喊出来,好作为炫耀的家资。
姚宏毅感到厌恶的,就是这样的缠足。
缠足可以,可缠成恶心的三寸金莲,那有什么美感,反而迫害女子,畸形难看,这也能叫大雅?
林文昌开口提议:“既然如此,那这《女诫》和《新律》就都过了吧!”
其他几人相互看了看,随即点点头。
“我同意。”
“我也同意。”
“那就过,发给刑部、礼部。”
“……”
内阁众臣全票通过。
六人当中,除了姚宏毅是对缠足恶习明确厌恶,另外五人就算不厌恶,那也基本上都喜好不起来。
毕竟,能喜欢这东西的,不是极端好面子,就是确实心理变态的。
而且,他们也不是政治小白了,这《女诫》名为王后添改,实则肯定是汉王授意写下。
……
荆州城,一家青楼楚馆。
因为大汉之前对青楼妓院的严厉打击,基本上有人举报,不出一炷香的时间,立马就是巡检差役过来查办。
经过三年的持续折腾,荆州府城境内,这处汉王脚下,已经看不见一处不正规的青楼了。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