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人有三方,一方是张淑琴的丈夫玉兰芳,一方是张淑琴的工作单位交道口供销社,一方是东四十条信用社”。
干事看了一眼赖山川,请示道:“处长,是否汇报一下报案三方?”
“我来说吧”
赖山川使劲抽了一口烟,给李学武讲道:“张淑琴的丈夫玉兰芳报案说妻子失踪了,这边所接的案子”。
“供销社报案说他们的出纳携款失踪了,是交道口所接的案子”
“信用社报案说他们收到了假的取款凭证,遇到了诈骗,涉案金额高达伍万元,是东四十条那边所接的案子”。
他说完三方,懊悔地一拍手背,道:“这不嘛,一个人失踪牵扯了三个所,最后提级到了咱们分局”。
这么提级李学武是很理解的,应该是以案件的主要发生场所来定负责侦办的单位,而不是以失踪人员的属地来负责。
从现在张淑琴被发现死在这了,马后炮的话来说就是他倒霉呗。
如果当时就发现了,这个案子多半是要从这边开始查起的,人是案件的根本嘛。
“给李团讲一下案件的发生经过”
赖山川有些上火地给干事摆了摆手,示意他继续讲。
十月三十日,供销社未等到出纳员张淑琴上班,更未等到货款,便催人来家里找。
但供销社的人找到家里,人不在,钱也不在。
张淑琴的爱人玉兰芳却说对方彻夜未归,昨晚还等着妻子回家吃饭的。
他肯定爱人从昨天早上去上班就没回来过,以为是临时值班呢”。
在了解到妻子携带巨款失踪,玉兰芳选择了当时打电话报案。
案件提级管理过后,分局派人调查了所有沿途线索,以及信用社的取款情况。
在排除其他可能过后,目光又放在了张淑琴爱人的身上。
刑事组审查认为玉兰芳的行为比较反常,妻子彻夜未归,家里有电话却没有致电询问。
且第二天发现妻子失踪过后第一时间选择了报案,而不是出门寻找。
按照一般人的逻辑,都有包庇亲属的本能,这种连续性的反常举动,让刑事组很是怀疑。
所以从提级审查认定过后,玉兰芳便被分局这边羁押审查了。
不要觉得这是小题大做了,这个案子的复杂程度在当时办案人员的眼里都是压力山大的。
先是诈骗案,随后又是一个携款潜逃案,且金额巨大,审查嫌疑人都是应该的。
就在他们审讯玉兰芳,认为可以从他这里打开缺口的时候,新的情况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