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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谁更强?(3 / 4)

面对彻底掌握《沧水十三剑的》冥海,没有半点获胜可能。

更别说,冥海很可能也拥有不俗的空间法则感悟。

某个单独静室中。

穿着青色战袍,头部有着紫色鳞片的男子,即主持这次天才战的九剑尊者,看着试练塔中冥海的身影,忍不住露出惊叹表情。

“如此天赋,比我当年还要高,绝对是千万纪元一出级别的绝世天才!”

很久以前,九剑尊者就是以天才战第一名的身份加入虚拟宇宙公司,被誉为人族‘千万纪元一出’,一步步成长为空间尊者。

当然,他现在是伟大的宇宙尊者,所谓的‘千万纪元一出’绝世天才,早就没人提了。

“就是不知道空间法则天赋怎么样?对不对得起他的水之法则天赋!”

看着冥海在试练塔厮杀的身影,九剑尊者脸上满含期待。

如果冥海在空间法则上的天赋,也能和他在水之法则上表现的这么惊艳,九剑尊者决定出面将其收为亲传弟子。

宇宙之主?

别闹,宇宙之主才不会在乎恒星级天才。

别说千万纪元一出,就是亿纪元一出也不会多看半眼。

恒星级距离宇宙之主太远了,远到双方没有发生交集的可能。

想要吸引宇宙之主的目光,至少是界主,并且在某方面,表现出极其逆天的能力,比如拥有千倍基因特殊生命分身。

要么,在很短的时间内,闯过二十层通天桥,或闯过原始通天山。

一般情况下,想要让宇宙之主动念收徒,不朽以下,只有这两个可能。

当然,如果是某个宇宙之主的直系血脉,收徒条件肯定会放宽一点。

另外,一心扑在人族事业上的混沌城主有点特殊,他收徒的标准,也要比其他宇宙之主松一些。

尽管松一些,依然极其苛刻,等闲天才根本入不了眼。

原本时空,罗峰能在域主级进入混沌城主眼中,得益于多方面因素结合。

首先,那时候的罗峰是融合了十枚血洛晶的黑武者,还拥有分身,保命能力极强。

其次,罗峰不但修炼速度快,还展现出了修炼融合法则的天赋。

另外,当时的罗峰,虽然地球人分身是域主级,本尊金角巨兽却是界主。

最后,多少还有罗峰家乡地球,被逼迫性将所有权卖出去一半,让混沌城主心中带着些许歉意有关。

总之,这个时候的冥海,不具备丝毫吸引宇宙之主目光的可能。

法则本源承认什么的,宇宙尊者都不放在眼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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