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被迫营业中
  人族血脉也许给龙体造成了一点影响。无论如何,莫甘確实能够极力控制变身时伴隨咆哮的本能——这在他作为人类的视角来看,还是有些不適应。
  结界都做好了,国王的魔法能力也足以信赖,如此刻意要保持安静自然不是怕被人发现。只是在公共场合大吼大叫属实有失莫甘概念中的素质,哪怕当龙,他也是一头自认相对礼貌谦和的龙。
  变身完成后,莫甘的龙瞳很快转向了看起来甚至有些小的莱斯图斯国王陛下。在他眼里,路西法不出所料的毫无怯色,不多时举起手里更小的魔药瓶。
  他说,“你可以先试试用自己的方式召唤龙焰,感受一下前后的区別。”
  这个“召唤”龙焰……
  莫甘不由得暗自感慨:魔龙魁首西尔维奥没把龙焰的源头当作秘密,又或者说是为了完成劳役竭尽所能,把自己知道能有的信息全抖到了莱斯图斯。
  但也可以理解。
  毕竟连路西法信誓旦旦举出的例子都是上百年前的孤例。
  对大部分龙族而言,激活龙焰顺理成章,和人鱼与鮫人天生会游泳是同样的道理,根本不足为奇。
  上次他听到这个说法应该还是十几年前,被涵盖在瑟希莉婭绞尽脑汁为勾起莫甘所谓“灼烧的魂魄”,从满溢著贪玩折断树木与截断河流、还有动不动和其他小龙互殴的童年记忆边缘搜刮出来的祖传小知识中。
  龙焰是龙族的伴生天赋,是他们的武器,也是一种极其亲切的存在。
  相传在古老的过去,龙族尚是混沌凶恶的怪兽,徒然游荡於原野当中。
  他们不仅用爪牙撕裂觅食对象的身体,向一切可见的生物咆哮示威,连同类彼此都无法共存。哪怕是兄弟姐妹挡道时也不过是强大敌人,只有互相撕咬能定下孰死孰生。
  那时,魔法还未曾蔓延在人族的领地当中,战士只能借人体基础的力量与猛兽拼搏。
  对这种可怖弒杀、无法对抗的庞大存在,人族避之不及,也庆幸自己因体型较小,並非巨龙主要猎捕的目標,勉强能以“难吃的螻蚁”这样一个尷尬身份博得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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