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福尔摩斯—秦浪
  凡有接触,必留痕跡。
  秦浪的目光,落在公告栏上那固定信纸四角的透明胶带上。
  上辈子他做短剧编剧,为了写好刑侦相关的剧本,不仅看了很多法医相关的小说,还特意钻研过不少痕跡学知识。而透明胶带,恰恰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留存指纹的载体。
  周围的嘲笑声越发刺耳,秦浪却始终保持著一脸的淡然,他对身边的黄自强说道:“你去那边超市买一把小刀,再买一支2b。”
  黄自强愣了一下,不知道浪哥这个时候要小刀和铅笔干什么,但还是乖乖地去办了。
  见秦浪有动静,周遭的人群渐渐安静下来,都在等著看,秦浪想干什么。
  没过两分钟,黄自强小跑著回来,手里拿著一把小巧的美工刀,和一支2b铅笔。
  在眾人期待的目光下,秦浪垂著眼,用美工刀快速將铅笔芯削成细腻的粉末,落在黄自强的手心。
  黄自强想把手收回来,但看到浪哥那认真的模样,只能老老实实的伸著,任由秦浪把铅笔芯粉末刮到手上。
  “够用。”秦浪唇角微勾,眸中漾开一抹笑意。
  下一秒,他抓起黄自强的手,“呼……”將他手心的铅笔芯粉末,轻轻吹在了固定信纸的那几条透明胶带上。
  这是最原始、也最有效、最直观的物理显影法。
  而且,他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人的手指会分泌油脂和汗液,接触胶带后,这些痕跡会残留在光滑的胶面,而铅笔芯粉末,最是容易依附在油脂上。
  不超过三秒钟。在眾人惊愕的目光下,粘贴在情书左上角原本透明无痕的胶带上,渐渐浮现出一个完整且清晰的黑色食指指纹轮廓,纹路分明,赫然在目。
  瞬间,周围陷入一片寂静。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惊奇地看著胶带上的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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