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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委婉的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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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苏的话语十分委婉,但却也阐述了秦国目前所面临的困境。

  对於秦国来说,这的確是一个巨大的问题。

  秦国的法律算是严苛的么?

  如果依照当时的律法来说,事实上並不能够完全算是严苛的,因为许多事情的处罚標准其实並不算严重,尤其是许多第一次触犯的事情。

  亦或者是因意外而必须面对的事情。

  比如那个响彻在大泽乡之上的雷霆声音,陈胜和吴广宣称自己等人因为大雨延误了戍守边疆的日期,所以一定会被处死,因而带著眾多徭役掀起了撼动大秦的第一道雷霆。

  可事实上是什么呢?

  现代出土的睡虎地秦简《徭律》中,有关於延误戍守日期之罪的律文原文。

  “御中发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过旬,貲一甲。其得殹(也),及诣。水雨,除兴。”

  什么意思呢?

  即:朝廷徵发徭役,逃避者罚两副甲冑。迟到3-5日口头警告;6-10日罚一盾;超10日罚一副甲冑。若遇大雨,免除本次徵发。

  而里耶秦简中更是有关於迁陵县戍卒失期的相关案例记载。

  “廿七年八月庚戌,贰春乡戍卒盈、宜、哀、琐失期。狱史堪劾:各貲一甲。”

  即四个人被各自罚一副甲冑。

  与之相关的案例不只是上述的迁陵县一例,还有岳麓秦简司法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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