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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你变了,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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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就是这样,心一旦静了,日子便快得离谱。

  李白没有再刻意去记每一天。他只是在走,在看,在读。读山,读水,读云,读雪,读晨昏交替,读四季轮迴。他走过荒漠,走过密林,走过被战火烧焦的村庄,走过无人问津的古道。他遇见过修士,遇见过凡人,遇见过强盗,遇见过逃荒的难民。该出手时出手,该沉默时沉默。剑上的血擦了又沾,沾了又擦,剑鞘上的麻绳换了第五根,也可能是第六根。

  他没有变强。至少,不是修士理解的那种“强”。他的筋骨还是凡人的筋骨,他的体內没有一丝灵力。但他走在风雨里,风雨不侵;他站在山巔上,山风不寒。他的剑越来越慢,慢到对手以为能躲开,却总是在最后一刻落在该落的地方。他的诗越来越少,少到一年也写不出几句,但每一句都是从山河里长出来的,不是用笔写的,是用脚步走出来的。

  他从不去想五年之后会怎样。因为他知道,五年之后的事,由五年之后的他去扛。他只要把每一天活明白,就够。

  不过隨著李白的脚步行遍山河,一个传说也在凡人之间悄然传递。

  一个凡人、一柄铁剑、一个敢向修士挥剑的存在!

  不知不觉,已经是第四年的最后一天,他在一座不知名的山脚下过夜。月亮很圆,他想起三年前在草原上看到的那个月亮。也想起那缕琴声。他不知道那是幻觉还是真的,但他知道,有人在月亮的那一边,也在看同一轮月亮。

  他笑了笑,把素月剑横在膝上,闭上眼。

  明天,就是第五年。

  该回去了!

  翌日天光未亮,他便起身,朝南而行。

  没有回头,没有迟疑,因为约定日子近了。瘸马跟在身后,蹄声一深一浅,像旧年的鼓点。他走得不快,但每一步都踩在归途上。

  行了数日,山水渐平,人烟渐稠。脚下的土路变成了石板官道,道旁立著界碑,上书“九华城,三十里”。他抬眼望了望南方的天际,云淡风轻,不见城郭,但他知道,那个人就在那个方向。

  官道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有赶脚的商队,有挑担的货郎,有骑著毛驴的读书人,也有策兽飞驰的修士。李白牵著马,走在路边,不与人爭,不与人言。他的鞋底又磨破了一层,脚趾从前方的洞里探出来,沾著尘土。青衫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像一面走了很远路的旗。

  然后,他听见前方传来雷鸣般的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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