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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 来俊臣眼中的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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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子昂勒住马,目光落在武承嗣身后那个瘦削的身影上。

  正是来俊臣,他此时不如周兴有名,但陈子昂对这个人格外警惕。

  宫城的影子,在冷光中拉得极长,像一道墨痕泅染在洛阳城的青石板路上。宫门前的铜钉在斜阳下泛著冷硬的光,守卫的金吾卫甲冑森严,长戟的锋刃偶尔折射出残阳的血色。

  马蹄声在空旷的宫门前显得格外清晰,嘚嘚地敲在人心上,让陈子昂的思绪纷飞。

  来俊臣这个酷吏,他听过太多传闻,可亲眼见到,仍是觉得一副皮囊里装著两个截然不同的魂灵。

  若说人是会变的,来俊臣便是將“变”字,刻进了骨相里——不是润物无声的渐变,而是撕裂式蜕变,仿佛將从前那副落魄书生的躯壳,换上了一身锦绣官袍,可那蜕壳的痕跡,却狰狞地留在眉眼间。

  陈子昂细细打量著来俊臣,此时约莫四十出头,身上那袭绿色官袍是上好的越州綾,在暮光里泛著沉静的暗绿,腰束玉带,带上镶的不是寻常银扣,而是和田籽玉雕成的獬豸——那是御史台特有的纹饰,彰示纠察百官之权。脚上的皂靴崭新,靴尖微微上翘,是如今洛阳权贵间最流行的样式。

  可这一切体面,却撑不住他那副骨架。

  来俊臣身形瘦得像秋后的芦苇,官袍穿在身上,肩部竟有些空荡,须得刻意挺直脊背,方能撑出几分官威。但这刻意,反而透著一股子彆扭——像是市井小儿偷穿了大人衣裳,再怎么装腔作势,总露怯。

  最耐人寻味的是那张脸。

  颧骨高耸,两腮无肉,本是穷苦人的面相。可如今皮肉被权势滋养得有了油润光泽,那高颧骨便不再显得穷酸,反倒衬得三角眼更加深邃。

  来俊臣那双眼睛最是骇人——眯起时,眼缝里透出的光,不再是市井泼皮錙銖必较的算计,而是淬炼过的、属於朝堂博弈的狠厉。看人时不正眼看,总斜著睨,目光如鉤,仿佛要在人皮肉上刮下一层,直探到心底最阴私的角落。

  陈子昂忽然想起一桩旧闻。

  说来俊臣年少时,曾在长安西市赌坊里当过“看场”——那是长安城最鱼龙混杂的地方。

  据说有一回,坊间两个泼皮为几文钱廝打,溅了他一身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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