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的灵感按月刷新
  第1章 我的灵感按月刷新
  如果你爱一个人,就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若是把阿美莉卡比作是一个巨大的公共厕所,任何肤色的野心家都想来这里拉一坨大的。
  那么纽约,毫无疑问就是这间公厕中最肮脏的马桶。
  2010年7月10日,纽约布鲁克林区布朗斯维尔。
  这里肮脏贫穷与被称为帝国心脏的曼哈顿的繁华妖艳形成对比鲜明的两个世界,无比割裂。
  “李昂,我真的想不明白你除了那方面有点天赋还有什么优点,我们连最基本的生活补给都快买不起了,我甚至掏不出买内衣的钱!”
  纽波特大街一处老旧独立屋内传来一个女人刺耳的叫骂声,即使站在大街上也能听得见。
  不过对于这里的居民们早就习以为常,帮派、家暴、嗑药早已作为社区文化成为这里的一部分。
  “冷静点邦妮,我会想到赚钱的路子的,这需要一点时间.”
  躺在沙发上一边吞云吐雾一边漫不经心应付的青年白男名叫李昂.史密斯,只看邋遢的衣着他与这里数以万计的底层白垃圾没什么不同。
  但他其实是一位穿越者,从东大穿越到这个邪恶的资本主义世界已经快一个月了。
  巧合的是,这具身体也有部分的亚裔基因,李昂爷爷的爷爷在清末就被骗过来当苦力了,属于初代华侨。
  让他十分郁闷的是,小说里的男主一旦穿越谁没有个逆天的金手指,而他则是真正意义上的一无所有,开局流落街头。
  说的好听点叫街头艺术家,其实跟肯辛顿大街两边野狗一样的流浪汉没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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