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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送闺女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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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自行车,別的不说,进城是真的快了。

  以前坐驴车去一趟县城得三个时辰,早上天不亮出发,磨蹭到过了晌午还没进城。

  现在不一样了,自行车虽说载不了货,可主打的就是一个快字,卯足了劲蹬,顶多半个时辰就能到。

  往后他进城办事,可比以前方便太多了。

  当然,最要紧的是,杜建国能隔三岔五接送闺女去老丈人家,让老丈人教她读书写字了。

  前段时间老丈人就提过,让赶紧把娃娃送过去,可杜建国两口子实在捨不得。

  虽说团团每天在院子里疯跑,像个野娃子一样上躥下跳,可毕竟是自己的心头肉,不在身边总觉得不踏实。

  如今有了自行车,接送就不成问题了。

  杜建国特地跑了一趟供销社,给团团买了铅笔、橡皮,还有好些其他文具,打算从今天起,就把她送到岳父那儿去读书。

  等学前班开始授课,再让她跟著正式上学。

  谁知道这混世魔王一听说要读书,嚇得脸都抽抽了,扯著杀猪似的嗓子嚎了一早上:“爹,你是不是不要我了?”

  杜建国慈爱地摸了摸团团的头:“爹这是为了你好。哪有小孩子不上学,天天在院里拽鸡毛、点炮仗的?等你学了知识,以后才能有做大官的人看上你。到时候爹给你寻个好人家。”

  团团眨了眨圆溜溜的眼睛,脆生生道:“爹,我不去嫁人,我要伺候你跟我妈一辈子!”

  杜建国笑了笑,反手掏出了鸡毛掸子,冷笑道:“別跟我来这套,杜团团!今儿这书,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给我上车!往后我每三天接你回来一趟,你在姥爷那儿可得安分点。要是他敢跟我告状,你爹这棍子可没个准头!”

  团团撅著嘴,小声嘟囔:“爹,你捨不得打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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