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我来唱一段吧》
  郑彩儿干脆把护腿皮套扔了,反正她还穿着皮靴,接着又拔了一把麻药草全塞进自己的衣袍内,万一阵痛复发可以掏出来吃着顶一顶,应该还是能撑到前面的城镇的……
  一人一马又继续前行,以不慢不快的速度沿着小径走着。
  此时薄雾散开,阳光开始有些刺眼了,她拉上兜帽,继续闭目养神。
  过了好一阵,一阵车轮声由后往前响起,她早就听到了,让出了主路。
  一辆马车驶到她身旁,她瞄了一眼,车上有五个人——一个老人,一个年轻人和两个小男孩,车夫是一个身材高壮的中年男人,五官英俊,戴着兜帽。马车上除了人还有一筐筐的野果,是垂涎欲滴的红色,应该是从森林里采摘的,她在安妮树屋附近吃的也是这种水果。
  “嘿,小姐!”马车上的年轻人头戴一顶红色游侠帽,上面插着两根黑羽毛,朝她露出友善的笑容:“你应该也是去前面的岭东石漠吧?”虽然看不见这位骑马路人的真容,但看这娇小的身影以及侧面娇俏的鼻尖,猜测应该是个女孩。见对方没有回应,又热情多说了一句:“你别怕,我们是那里的居民,反正是顺路,我们不如做个伴吧!”
  女孩这才望向他,她这一转头,把坐在马车里的人都吓了一跳。
  是个漂亮女孩没错,可她右脸沾满鲜血,几条血痕往下衍生至脖子,虽然血迹已经干涸凝固,仍是触目惊心,眼角处有一个伤口形成了一个大包,红肿不堪,压着眼皮。
  “你受伤了,这伤口不处理不行啊!”年轻人满脸担忧地看着她:“如果你累了,可以坐上我们的马车休息。”他转头对身边的老人说道:“雷宾大叔,你有带着药水吧?”
  头发灰白的老人点了点头:“有的,要不请您过来一下吧,我会一些医术的。”
  可能是看她脸色发白又一脸血的,肯定吓到人家了,瞧把那两个小男孩吓成什么样,他们几人看起来也不像歹徒,加上她也确实没什么力气了,都只是在勉强而已,便接受了好意:“那就麻烦你们了。”
  她从追月身上下来,年轻人帮她把缰绳绑在马车前面,和另两只棕色马儿分担任务。
  中年车夫见到追月后面驮着一包染血的行囊,久经战场的他一看那形状就猜到里面装着的是什么了,他带着警戒的眼神看着她坐上了马车。
  名叫雷宾的老人拿出了一条干净的亚麻布,然后打开一瓶绿色药水,倒了一些在上面,然后往她伤口上小心擦拭。
  她皱着眉头,说不痛是假的,但如果和她之前所受过的伤比较,这简直是小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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