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辞瞥她一眼,身形单薄,面容稚嫩,小姑娘也就十四五岁。
他收回视线,盯着堂下的刘麻子,狠拍一下惊堂木:“大雍律法,载有明文,父母卖子女者,杖一百,没收家产,流放三千里,你有违律法,本官断不能饶你!”
刘麻子的酒劲儿被这一声惊响,还有这晴天霹雳一般的沉喝声,吓得魂飞魄散。
他登时跪在地上,大声喊着冤枉:”我卖的是自己闺女,碍着别人什么事了,我怎么就犯法了。”
李青辞对他的叫喊声置之不理,抬眼望向一旁的书吏:“你去大门外,把罪名念给众人听。”
书吏照做,走向堂外,站在门口,高声诵读大雍律法。
“拐卖良民者,主犯处绞刑或斩首,家产没收,家眷流放,买家、窝藏者同罪。”
“父母卖子女者,杖一百,没收家产,流放三千里。”
“……”
百姓为了生存被迫卖儿卖女的事,常有发生,虽有违律法,但经常被轻拿轻放。
一些官员、富商常以过继为名,买卖家丁、婢妾,打死了人,草席一卷往河里一扔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