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站在了另一处,拔剑相向。
军中虽因为他的血统对他抵触颇多,李肆书前几年性子孤僻,一直受排挤。
要不是床上被泼了水,要不是剑被刻意搓了。
宁国公知晓了,扫过他,“和十七一个孤僻性子,多笑笑,他们自然待你好。”
随后李肆书摩挲出来了个豪放性子,笑着露出牙尖,喝几顿酒便能打成一片,称兄道弟。
多年下来,也便没了风言风语与对他的歧视鄙夷。
但他依旧记得两个名字。
煜行,十七。
一身的战功让他被宁国公举荐成了新建立的玄麟卫指挥使,京中的贵族子弟不比边境的粗人、武人喝几顿酒便能好。
李肆书一双绿眸子,一张混血脸,哪里都讨不得好,又到了一开始人人厌弃鄙夷的状态。
但他不怎得在意,恪尽职守,做着忠心的鹰犬。
只是偶尔瞧着杏花会想,他娘如今活得可算安好?
倦春倦春,他有时也想喝着酒,在春日里睡去,总归是世事繁杂,他端着一张爽朗又豪气的皮,装不下去,受尽了厌倦,不如随着杏花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