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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章(2 / 4)

。记得我第一次踏进这个大厅时,我都以为自己进入天堂了,那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我能进入思美广告,那该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啊!

林曦儿踩着高跟鞋咔咔咔地穿过厅堂,向电梯间快步走去,她的高跟鞋鞋跟永远都是那么高,就像她的性格永远都是那么高傲!

她目视前方,扬脸挺胸,对眼前这一切的豪华气派都熟视无睹!事实上,我认为她对广告这个行业也知之甚少,至少在我这个出身专业广告公司的非成功人士而言,她对于广告行业的了解,顶多不过是雾里看花的了解,而且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广告到底是怎么样一个行业呢?我一句话实在也说不清楚,反正广告圈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江湖。

一个在做品牌营销行业的哥们说广告界有点接近黑帮,广告人总是带点“不做广告人就做总统”的莫名其妙的骄傲,如果在某个广告圈的周末聚会上,你声称自己来自某个著名4a公司,听者脸上绝对会露出了仰慕,然后说到“某日我曾经拜访过这家4a……”然而,广告人又满腹幽怨地把自己挖苦为“秦寿不如”,可是近,广告人的世界就是冰火两重天!广告界有点接近黑帮,比如说帮派林立,广告人见面先报山头,“来自4a或local(地方广告公司)?”,如果是local或小公司做的,好比是混在勒索猪肉佬为生的小社团,简直不敢亮招牌,而4a就是这个社会的老大,所有混在这个江湖的人,无不以在4a呆过为骄傲,而且每个帮派之间都互相瞧不起。说比喻为黑帮不为过,因为还有几个特点,第1是靠收保护费过日子,这个和广告公司收月费也很相近(但永远别把收保护费的人当作真能保护你的人),第2是每个帮派都有黑话,所以广告公司都喜欢发明了自己的广告或品牌语言,从“360度品牌管家”、“蝴蝶模式”、“品牌轮盘”、“品牌未来”到什么“lovemark”、“品牌dna”……

最有意思的是不同广告公司的语言绝对不同(如果一样那简直是耻辱),以表明自己的理解和自己的广告创意一样,是与众不同的。结果你仔细一分析,原来多数都是抄点philipkoltler(菲利普?科特勒博士生于1931年,是现代营销的集大成者,被誉为“现代营销之父)他老人家书里的基础概念,再加上点事后诸葛亮的总结,搅成一个所谓的品牌模型。

我最后明白了:这些黑话的唯一目的就是把别人搞糊涂;还有第3个特点,做过广告的人一般很难再去做实业,或哪怕去企业做市场工作(尽管两者职业后者应该很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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